“三项清查”的主要对象是2005年1月1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(包括送他人抚养、收养他人子女的)全县党员干部、流动人口和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名人富人。清查的主要内容是生育(收养)子女是否符合生育(收养)条件,有无生育(收养)手续和生育证;政策外生育对象(含非法收养)是否已按照政策规定处理;现已怀孕的育龄妇女,是否符合生育条件,有无准生证;党员干部以及名人、富人是否按政策落实节育措施。“三项清查”的重点是该县与湖北、安徽省交界的边缘村,列入2007年度三类村中的重点管理村以及城市高档封闭商品住宅小区、开发区的商品开发住宅小区中存在的违法生育。至目前,全县已清查出2005年1月1日以超生60例,全县党员干部、流动人口和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名人富人违反计生政策20余人。 |